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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居住环境领域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菏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时间:2022-07-25 14:24 来源: 作者: 点击:

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聚焦重点民生工作,强化居住环境领域惠民政策落实,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上半年,菏泽市各项空气质量指标均完成了国家、省考核目标。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53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9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0.9%;优良天数98天,优良率54.1%;重污染天8天,同比减少5天。这些数据的改善,反映了大气治理的真实状况,老百姓真切地感觉到蓝天白云多了,空气更加清新了,群众的环境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围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指导各县区依法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全市9处城镇及以上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并均已获得省级批复确认。推动完善城镇及以上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志,对人类活动较为密集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目前各县区已设置标识、标志牌411个、隔离防护设施82.2公里。定期开展水源地日常水质监测和全指标监测分析,除受地质因素影响外,全市9处城镇及以上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及以上标准。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其中排查发现城镇及以上水源地环境问题14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菏泽市以市委书记、市长交办单的形式,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年度治理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区,明确完成时间和治理要求,建立月调度机制,随时掌握工作进度。适时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调度推进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出快开工、快建设、抢工期等工作要求,通报各县区开工完工情况、存在问题等。基于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量大面广,投资大,地方财力有限的因素,多方谋划,指导各县区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为争取国家专项资金保障项目工程建设奠定了有利条件。另外,通过整合涉农资金、专项贷款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截至去年底,菏泽市已完成污水治理行政村庄2294个,完成率达46.96%。累计投资约17.24亿元,建成农村污水处理站293个,处理规模达到12.5万吨/天,建设污水收集池1105个,铺设管网3468.6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明显提高。治理农村黑臭水体150处,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聚焦黄河流域“清废行动”,菏泽市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全面开展自查、核查,目前已排查出159个点位纳入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包括156个自查问题、2个省级遥感疑似问题、1个省级信访举报疑似问题。

6月17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菏泽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问题整治方案》,要求各县区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实施分类整治。此外,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5个卫星影像疑似问题和2个信访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1个卫星影像疑似问题和1个信访问题不属实,其余5个问题属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全市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合垃圾等得到进一步清理,极大改善了辖区市容市貌。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服务,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实施分类管理,优先考虑安排与民生有关的项目环评办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要求,逐个梳理事项审批依据、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和时限,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对表先进地市压缩审批时限,大幅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推行网上办理,简化办理程序,最大程度扩展县区分局办事权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建立省市级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通过“点对点”跟进服务、上门服务、即来即审、并联评估等方式,提供环保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升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导向,强化举措,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优化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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