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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试行排污许可与环评“并联审批”新模式

时间:2022-10-13 19:22 来源: 作者: 点击: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韩聪 李垒滨州报道 山东省滨州市第一个排污许可与环评并联审批试点项目近日完成审批,建设单位一次提交申请材料,同时获得环评批复与排污许可证两项许可,将串联审批办理时限“20+2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

滨州市高度重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国家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反复研究讨论试点方案和技术细节,以积极探索体系机制改革创新为目标导向,聚焦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堵点难点,形成实施方案。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就试点工作开展充分调研,根据滨州市产业结构特点、地区分布特点,以及试点落地项目预测,在阳信县先行开展部分行业污染类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方式衔接融合,探索建立固定污染源环境影响报告表与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改革机制,逐步在全市推广实施。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分析对比环评报告表和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内容与架构,充分梳理环评与排污许可两项制度关注点的异同,对相同审查内容合并简化,对差异内容保留完善,制定《滨州市阳信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与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申请表(试行)》;探索统一的申报内容和材料要求,推进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排污许可证申报文件中管控因子、污染防治、监测频次等内容的有效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排放控制、污染治理的有效监管。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与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协同合作,共同研究制定《阳信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和《阳信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申请办事指南(试行)》,初步建成“受理、公示、审查、审批与公示、证书核发”的并联审批模式,实现“三个一次”:窗口一次性受理,审核意见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决议和排污许可证一次性获取。从审批节点、审批时限要求、审批机制协同等多方面将两套流程归一,实现“一次申请,两项许可”,大大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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