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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做好资金项目内控管理

时间:2023-08-10 22:54 来源: 作者: 点击: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环保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水平,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问题导向,探索资金项目内控管理做法,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全流程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力支撑。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聚焦资金项目内控管理,探索建立“1+1+4”资金项目监管体系:第一个“1”即成立由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任主任的内部监督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控委”)。第二个“1”即“内控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4”即由财务与审计科抓综合协调、资金管理,政策法规科抓法务,项目负责科室(单位)抓业务流程、具体操作,机关纪委前置跟进监督,形成分工负责、密切联系、相互监督的闭环式监管体系。

加强资金项目全流程监管制度建设,确保内控要求嵌入资金项目工作全流程。修订财务管理办法,对预算管理、收入、支出、资产与债务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从预算到绩效管理的全过程闭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督管理,推进项目实施规范高效。委托专业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推动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优化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对政府采购需委托社会性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建立代理机构备选库,每年根据上年度代理业绩、诚信评价系统得分情况和历史代理情况,择优评议调整。

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及相关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均居山东省前列,获得省级生态环境领域督查财政激励资金500万元,是全省获得这项激励的3个地级市之一。

李玲 卢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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