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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从源头防范突出问题

时间:2024-03-19 12:48 来源: 作者: 点击:

本报记者季英德 通讯员李宇光 杨坤寿光报道 为全面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山东省寿光市坚持统筹谋划、压实责任,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从源头上防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寿光市对市生态环境委员会、8个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增设3个专项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科和督察考核科两个科室,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协调、督办。印发《关于强化镇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环境监管体制的意见》,落实87名镇街专职生态环境管理人员, 协助开展本区域内生态环境巡查工作,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村级网格员制度,实现重点排污单位“随时管”、助企服务“随时办”,打通基层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同时,强化职能部门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管”要求,全面构建了“职能部门+属地镇街”同向发力的“大环保”格局。

寿光市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制定《寿光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寿光市镇街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运行成效评估办法》,围绕部门、镇街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绩效评估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评估结果纳入部门、镇街高质量发展考核。同时,环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问题交办、通报、督办、约谈、问责工作机制, 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问题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强化督查对部门、镇街生态环境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作用,努力在解决问题、推动落实上出实招、见实效。

寿光市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排查机制、督办机制和监管机制,重点针对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同时,督促各部门、镇街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梳理“两台账一清单”,即历次督察问题台账、典型案例问题台账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聚焦排查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镇街进行风险提示,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采取“定期调度+现场核查”方式,及时跟踪掌握整改进度,实行动态销号。今年以来,已下发《生态环境问题风险提示函》15期,督促整改问题55个。

寿光市环委会办公室成立督查组,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点对点的核实、走访。今年以来,已对19个环境问题整改点位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立即转交相关部门、镇街督办,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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