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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开发区强化正面激励监管措施

时间:2023-07-19 13:01 来源: 作者: 点击: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冯雨舟泰安报道 为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今年以来,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高效统筹执法资源,落实“有呼必应 无事不扰”正面激励监管措施,推行执法监管正面清单,推动数字技术赋能生态环境保护,打造生态环境执法新格局。

今年以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15家纳入正面清单的守法模范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

今年以来,开发区分局共处理建设项目管理类违法案件两起。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向涉案建设单位宣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两家建设单位均积极履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及时足额缴纳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经集体审议,1起案件的建设单位系初次违法且应处罚款金额不足5万元,对其进行教育后,依法不予行政处罚;1起案件应处罚款金额5万元以上,对建设单位依法减轻处罚。

此外,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还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生态环境领域现有资源,强力推进开发区智慧环保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环境及污染信息全面感知、环保数据迅速传输、政企无阻互通桥梁等功能的生态环境服务新业态。

截至目前,开发区智慧环保服务平台已上线试运行,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全体人员参加了PC管理端、APP管理端应用培训。通过推广,辖区已有近百家企业注册、启用智慧环保服务平台APP企业端,企业在手机上即可提出政策解读、技术咨询、诉求解决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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