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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在国际气候政治中的行动战略与利益诉求

时间:2017-05-03 00:11 来源: 作者: 点击:

  欧盟在国际气候政治中的行动战略与利益诉求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进入国际政治议事日程以来,一直引发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马拉松式的国际气候谈判,万般难产的国际气候协议,一波三折的《京都议定书》的生效与执行过程,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复杂性和艰难性使其成为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最为棘手的难题。长期以来,欧盟在国际环境政治领域一直走在国际社会前列,在环境治理理念与实际政策方面起着某种引领作用。欧盟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就开始关注气候变化并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采取了一系列积极应对措施,而且这种政策是连贯的、不断深化发展的。相比较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欧盟对待气候变化问题的态度和立场始终是积极超前的,并一直强调发挥领导作用,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践方面也是迄今为止较为成功和卓有成效的。

  本文从一种生态政治理论的视角出发,试图分析和探讨欧盟在国际气候政治中的行动战略及其利益诉求,以期一方面理解和把握欧盟在国际气候治理领域的战略动机与利益,另一方面也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破解提供某种借鉴与参考。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特点与气候治理的影响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具有四个特点:①全球性。导致气候变化的原因可能是部分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但是其产生的结果却具有全球性,任何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而不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②对经济社会领域影响的广泛性。气候系统对人与自然环境具有无所不在的广泛影响,这种影响是“全方位、多尺度和多层次的,它不仅会严重影响到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系统,而且会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危及人类社会的生存。”[注: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公办室,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全球气候变化——人类面临的挑战》,前言第1页。]③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具有广泛的影响。应对气候变化说到底实质上就是温室气体减排,而温室气体排放最主要源自于化石能源的使用,而能源几乎涉及到了所有的社会经济部门,减排行动事实上就是限制化石燃料的使用,或者寻求替代能源来支撑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本身具有全方位的经济社会影响。③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解决需要全球性努力。④紧迫性。IPCC的四次评估报告以及国际社会的其他一些研究机构的研究结果都强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必须尽早采取行动加以解决,以避免出现不可扭转的灾难性后果。

  德国环境政治学者马丁·耶内克(Martin J. Nicke)指出,在国际环境治理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两种路径的竞争与协调:一种是通过国家之间的协调或国际组织的努力在国际上达成共识,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这种模式可称之为“通过国际规制的治理”;另一种就是通过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学习,主要依靠某些国家的先驱行动影响和带动其他国家来达到解决环境问题的目的,这种模式可以称之为“通过国家先驱政策的治理”[注:Nicke M J. The Role of the Nation State in Environmental Policy: The Challenge of Globalisationy. Forschungsstelle für Umweltpolitik (FFU) Report 2002-07. Berlin: Free University of Berlin, 2002:6]。这两种治理路径和模式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我们不妨把前者称为“自上而下”的路径,而后者为“自下而上”的路径。单就后者而言,成为国际气候治理领域的先驱者,对于一个国家(集团)的经济社会发展而言,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一般认为,由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公共物品”特性,面对国际气候治理的集体行动,行为体往往消极等待“搭便车”,集体行动往往陷入困境,而这也正是国际气候谈判与国际气候协定达成过程纷争不断的主要根源。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气候变化问题的上述特点还决定了另一种可能性:既然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既然全球气候变化问题需要全球的努力,那么,率先在这个领域取得突破(技术和政策)的国家或组织必将在不久的将来抢占发展先机,成为这个领域的“领导型”市场,从而增强国际竞争力,不但会在经济领域获得巨大收益,而且在政治、道义等方面占据主动,赢得无可估量的利益。而这也正是“通过国家先驱政策的治理”模式的强烈诱惑之所在。所以,一国(集团)气候治理战略事实上存在着双重向度:内在向度与外在向度(国际向度)。

  一方面,通过积极的环境政策支持和引导,促进内部的环境技术革新并使其成功市场化,从而形成特定领域的“领导型市场”。这样,不但可以促使内部经济社会的生态化转型,积极应对由于气候变化而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巨大挑战,而且还可以在生态现代化的道路上走在世界前列,赢得先行者优势,占据发展先机和主导;另一方面,通过积极推动国际气候谈判和国际气候治理朝着生态现代化的道路发展,促进环境技术和环境治理政策的扩散,力争成为其他国家(集团)的学习榜样与对象,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丰厚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从全球性国际竞争的视角来看,在一个低碳经济时代,环境技术及其相关的环境产业将成为未来经济的关键,生态效率将成为所有工业产品与服务的一个主要特征。未来的国际竞争将不仅仅在于产品的价格、质量与设计,环境标准与生态效率也将成为一个更加重要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在环境技术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先驱国家”将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具有非常突出的优势。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具有普遍性的全球性问题。藉此,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走在世界前列的国家(集团)不但可以掌握国际气候治理的主导权,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占据未来新能源和低碳经济的主导权,从而,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正如有的研究者指出,“未来国际体系重大结构性变化的前提和条件仍然是能源权力结构的变化,即出现了新能源和低碳经济的主导国。未来国际体系的大国要争夺国际体系的优势就必须具有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优势,从表面上看气候变化谈判是如何实现对气候危机的全球治理;更深层次的问题涉及到各国竞争能源创新和经济发展空间,进而影响长期的国际体系权势转移。”[注:于宏源.波兹南气候谈判和全球气候治理的发展.杨洁勉主编.世界气候外交和中国的应对.时事出版社,2009:129]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战略选择可以说不但是一个关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战略”,而且气候治理的方式和道路还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集团)在依然是一个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利益和未来国际地位。

  欧盟气候治理的“绿色战略”

  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本身的特点结合国际环境治理两条路径的逻辑来看,欧盟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领域的“绿色战略”可谓清晰可鉴。那就是,以赢得未来低碳经济时代的主导权为战略宗旨,同时在两个层面采取积极行动:一方面,在其内部采取严格的气候政策和气候管治促进技术革新和政策革新,打造与气候变化问题相关的环境“领导型市场”,取得气候治理领域的先行者优势,这可谓其气候战略的“内在向度”;另一方面,积极促进国际气候谈判,利用国际气候制度和国际气候治理来推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采取类似的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行动,推广欧盟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技术,这可谓欧盟气候战略的“外在向度”。这种双重向度的行动主要指向两类“三重目标”: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看,保持经济增长(经济目标),促进社会就业(社会目标),改善自然环境(环境目标);或者从安全视角而言,提升经济竞争力(经济安全目标),保障能源供应(能源安全目标),实现环境改善(生态安全目标)。其气候战略的实施重点在四大经济社会领域:技术研发、能源、交通和工业。其中,技术研发是实施欧盟气候战略的基础和支点,而能源是整个气候战略的关键和重中之重,交通部门则是整个气候战略的难点,工业则是落实整个气候战略并促使整体社会经济实现“生态化”转型的保障。据此,本文把欧盟的气候战略概括为“一个宗旨,两重向度,三重目标,四大领域”。这种战略理念反映在诸多欧盟的气候政策文件之中。如2005年2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赢得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战斗”文件指出,在“里斯本战略”的背景下,通过聚焦于具有较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气候友好技术,欧盟能够赢得先行者优势并能够创造一种竞争优势,因为其他国家最终必将采用这些技术。

  例如,那些在促进风能发展中起领导作用的国家占据了正在快速发展的风力涡轮机生产95%的全球份额,而这种现象预期也可能在其他国家和其他部门(比如汽车或航空)出现。如果在将来国际气候协定中的参与得以扩展和深化,这种竞争力优势将会被强化。[注:CEC. Winning the Battle Against Global Climate Change, Brussels, COM (2005)35 final, Brussels, 9.2.2005]

  图1 欧盟气候战略结构

  世纪之交,欧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为有效应对这些严峻挑战,保持欧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0年3月23—24日,欧洲理事会里斯本峰会制定了一个10年发展战略——“里斯本战略”,旨在把环境挑战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里斯本战略”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将欧洲建设“成为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最具活力的知识经济体,有能力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为人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工作,并促进社会更大的凝聚。”[注:Presidency Conclusion. Lisbon European Council 23 and 24 March 2000]2001年6月哥德堡欧洲理事会通过了“欧盟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各项政策均应把可持续发展列为优先目标。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里斯本战略的补充,把“环境保护”增加为里斯本战略的第三支柱,与里斯本战略提出的振兴欧洲经济和社会创新两大支柱,形成了欧盟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大厦的“三极支柱”。在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形势下,哥德堡峰会明确承诺欧盟决心履行《京都议定书》义务,要求各国批准议定书,使它能够在2002年生效,并把气候变化列为四个优先政策领域之首。[注:Presidency Conclusion. teborg European Council 15 and 16 June 2001]2004年一个以威姆·康克(Wim Kok)为主席的高级别小组对里斯本战略进行了系统评估,提了《康克报告》,[注:The High Level Group Chaired by Wim Kok. Facing the challenge: The Lisbon Strategy for Growth and Employment, November 2004]报告认为里斯本战略的实施并不令人满意,强调调整行动战略,并列出了五个要求迫切行动的政策领域,其中包括实现知识社会和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双赢战略。关于环境可持续性,报告专门强调指出,精心设计的环境政策能够为革新提供机会,创造新的市场并增强经济竞争力,环境政策有助于达到里斯本战略的核心目标。报告还强调,促进生态效率革新是一个双赢战略,“革新——导致更少污染,更少资源密集型产品和更有效率地管理资源——既支持增长也支持就业,与此同时,还提供了一个使经济增长与资源利用和污染脱钩的机会。”[注:The High Level Group Chaired by Wim Kok. Facing the challenge: The Lisbon Strategy for Growth and Employment, November 2004]2005年在欧洲理事会春季峰会上,基于新的形势又对里斯本战略进行了重新启动。理事会重申“‘里斯本战略’本身必须置于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更广泛背景下来加以考量”,并把气候变化问题作为一个专门议题进行了讨论,重申了欧盟在1996年就提出的全球温升不能超过工业化前水平2℃的目标。[注:Presidency Conclusion. Brussels European Council 22 and 23 March 2005]与此相应,2005年12月,欧盟委员会重新评估了欧盟可持续发展战略并进行了更新。[注:CEC. On the Review of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A Platform for Action, COM(2005) 658 final, Brussels]为了落实新的里斯本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2006年3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个“欧盟可持续、具有竞争力和安全的能源战略”绿皮书,提出了欧盟能源战略的三个核心目标:可持续,竞争力和供应安全。2007年1月欧盟委员会在该绿皮书的基础上公布了第一份题为“针对变化世界的能源”战略性能源报告,由一系列关于欧盟能源政策的文件组成,其中核心是“欧洲能源政策”。[注:冯建中.欧盟能源战略:走向低碳经济.时事出版社,2010:339-340]在新的能源战略中,欧盟提出了一个相互影响的三重出发点:应对气候变化,限制对进口油气的外部脆弱性,促进就业和增长。欧盟委员会把应对气候变化置于了其能源战略的核心,并提出了欧盟能源战略的一个双重向度战略目标:国际上,推动国际社会就2012年《京都议定书》到期后的减排问题达成一项新的协议,促使所有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以1990年为基础减排温室气体30%;到2050年,全球减排50%,工业化国家减排60%—80%;在欧盟内部,欧盟单方面承诺到2020年与1990年相比减排至少20%。[注:EC. An Energy Policy for Europe, COM (2007) 1 final, Brussels:5]2007年3月欧洲理事会重点讨论了气候变化和能源政策问题,强调指出,必须紧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气候变化挑战,实现全球平均温升不超过工业化前水平2℃的目标至关紧要。鉴于能源生产与使用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必须把气候政策与能源政策融合起来。为此,欧盟的能源政策主要追求三个战略目标:加强供应安全;确保欧盟经济的竞争力和价格合理的能源供应;促进环境可持续、应对气候变化。[注:Presidency Conclusion. Brussels European Council 8/9 March 2007:10-14]正是基于这样的战略考量和战略目标,2007年欧盟提出其后京都时代的气候战略目标——“20/20/20”战略:到2020年温室气体与1990年相比减排20%,可再生能源在总的能源消费中达到20%,能源效率提高20%。由此可见,应对气候变化、提高欧盟的能源安全并促进欧盟的经济增长成为欧盟整个气候战略“三位一体”的行动目标。

  正如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欧盟通过气候和能源一揽子计划时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是对我们这一代人的根本政治考验,……我们的一揽子计划不仅是对这种挑战的回应,而且也是对能源安全挑战的一个正确回答,也是一个在欧洲创造千百万新商业和几百万工作岗位的机会。”[注:CEC. Boosting growth and jobs by meeting our climate change commitments, Press Release IP/08/80, Brussels, 23 January 2008]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看出,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始终居于欧盟里斯本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地位。,也可以说是里斯本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关键“抓手”和战略依托点。因为,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不但可以解决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而且也可以使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问题迎刃而解。为了达到这些战略目标,赢得气候治理过程中的生态现代化收益,欧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谋划未来低碳经济的战略蓝图:

  第一,加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环境技术研究与开发,实施“环境技术行动计划”(Environmental Technologies Action Plan, ETAP)与“欧洲战略性能源技术计划”(European Strategic Energy Technology Plan, SET-Plan)。为了把欧盟建设成为“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最具活力的知识经济”,技术研发一直居于欧盟气候战略的核心。2002年巴塞罗那欧洲理事会决定到2010年欧盟的研究和发展(R&D)投入要达到GDP的3%,大力促进欧盟的技术革新和扩散。2002年欧盟第六个“研究、技术发展和示范框架规划”(2002—2006)中,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投入达到20亿欧元,2006年制定的第七个研究框架规划(2007—2013)中,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研究投入增加到90亿欧元。如表1所示,第七个框架规划主要聚焦于四个主题领域:环境,能源,可持续交通,宇宙与地球环境安全监测系统(Space and Global Monitoring for Environment and Security, GMES)。[注:European Communities. EU Action Against Climate Chang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o Fight Climate Change, 2007:6]2004年欧盟委员会发起了“刺激可持续发展技术:一个欧盟的环境技术行动计划”,旨在加强环境技术、环境保护的同时促进竞争力,挖掘经济增长的全部潜力。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把研究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改善市场条件;全球层面的行动。欧盟的行动一方面紧紧依靠市场机制本身的力量,另一方面特别强调要放眼全球,着眼于全球环境治理的需求和市场潜力。在强调采取全球层面的行动时,欧盟委员会特别指出:“环境技术领域的投资具有这样一种潜力:它不仅仅能够在欧盟内部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而且也能够提升全球层面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注:CEC. Stimulating Technologie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 Environmental Technologies Action Plan for the European Union, COM(2004) 38 final, Brussels, 28.1.2004:23]也就是说,环境技术的扩散不但有利于全球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本身相互依赖的加深,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事实上也有利于发达国家自身,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全球层面的环境技术扩散可以给欧盟本身带来巨大的收益。2007年欧盟委员会专门发起了一个欧洲战略性能源计划,提出实现欧盟2020年“20-20-20”计划的七大技术课题:开发第二代生物质燃料,并使之成为可与化石燃料竞争的替代性燃料;通过展示产业规模实现二氧化碳捕获、运输和封存等技术的商业化运作;使最大规模风力涡轮机的发电量翻一番,首先以近海风力作为应用项目;建立大规模光电(PV)和集中性太阳能商业发电的示范项目;建立单一高性能的欧盟智能电网,以便能够容纳可再生能源和分散能源的大规模并网;在将建筑、运输和工业部门等大众市场导入燃料电池和热电联产等可进行高效能源转换的终端设备和系统;在裂变技术领域保持欧洲的竞争优势,并且确立核废料管理的长效解决方案。同时,还提出了实现2050年远景计划的技术发展规划:提高下一代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在能源存储技术的经济性方面取得突破;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造条件使其商业化;完成新一代(第四代)更具可持续性的裂变反应堆的示范准备工作;完成ITER国际核聚变设施的建造计划,确保工业界在早期参与示范行动的准备工作;为发展支持未来低碳经济所需要的跨欧能源网络及其他相关系统制定详细的替代规划和过渡战略;实现能源效率研究的突破,如材料、纳米科学、信息和通讯技术、生物科学和计算机。[注:CEC. A European Strategic Energy Technology Plan (SET- Plan): Towards A Low Carbon Future, COM(2007) 723 final, Brussels, 22.11.2007]

  第二,促进低碳技术的产业化,打造低碳经济领域的“领导型市场”,推动欧盟生态产业的发展。为了促进低碳技术的商业化和实际应用,欧盟采取了“技术推进(Technology push)和“市场拉动(Market pull)”相结合的政策措施。技术推进主要是通过规划推动技术研发,同时,对于促进低碳技术产业化而言,政府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政府管治,二是政府扶持,三是政府的经济刺激手段。为此,欧盟主要采取了两大类手段:首先是限制手段,通过温室气体排放的总量控制与排放权交易以及征收碳税等强有力的管治措施加大化石燃料集约型产业的竞争成本;其次是激励手段,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以及固定价格收购等扶持政策可以降低可再生能源以及节能型产业的竞争成本。同时,通过确立低碳型的国际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限制化石燃料集约型产业的发展,保护和提高低碳型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注:蔡林海.低碳经济:绿色革命与全球创新竞争大格局:165-166]而市场拉动机制主要是欧盟实施的排放交易体系。除此之外还有“绿色认证系统”以及对可再生能源的财政激励。为了打造低碳经济领域的“领导型市场”,2007年底,欧盟委员会在一个由伊斯克·阿霍(Esko Aho)为主席的独立专家小组于2006年提交的《创建一个革新的欧洲》[注:Esko Aho et al. Creating an Innovative Europ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Expert Group on R&D and Innovation appointed following the Hampton Court Summit, Luxembourg: Office for Official Publication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January 2006. Available. 报告等文件的基础上专门发起了一个“欧洲领导型市场计划”,强调“发展一个革新导向的经济对于(提高欧盟)竞争力至关重要”,该计划主要集中于以下六大

  市场领域:电子卫生保健(eHealth),保护性纺织业(Protective textiles),可持续建筑(Sustainable construction),循环利用(Recycling),生物基产品(Bio-based products),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ies)。除了前两类市场之外,其余都与环境(气候变化)相关。[注:CEC. A Lead Market Initiative for Europe, COM(2007) 860 final, Brussels, 21.12.2007]在这些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欧盟成功地打造了诸多低碳经济领域的“领导型市场”,最为突出的是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和低碳化服务(比如碳交易或碳金融)领域,欧盟在全球市场上占据了主导地位。生态产业在近几年已经发展成为欧盟经济一个非常突出的力量,到2008年生产总额已达到?3??190?亿欧元,占欧盟27国GDP的2.5%,从2004年到2008年复合年度增长率达到8.3%,[注:ECORYS. Study on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EU eco-industry, Final report-Part 1, Brussles, 09, October, 2009:38]占据整个世界市场的大约?1/3?。

  第三,促进气候政策革新,发起世界上第一个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ETS),以期在未来的全球碳市场和碳交易中抢占先机,占据未来全球碳交易制度的主导地位。政策革新往往是技术革新和环境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推动力量。排放交易体系是欧盟减排措施的核心和旗舰政策,也是欧盟为将来主导全球碳市场(比如主导全球碳交易市场规则的制定,市场准入体系的设置等)而积极推动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对于这项“外来政策”[注:Harro van Asselt. Emission Trading: the Enthusiastic Adoption of an “Alien” Instrument? // Jordan A, Huitema D, Harro van Asselt, Rayner T, Berkhout F eds. Climate Change Policy in the European Union: Confronting the Dilemmas of Mitigation and Adapta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0:125-144](排放权交易最早是在美国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欧盟在京都谈判时期实际上是持反对立场的。《京都议定书》专门设置的包括排放交易制度在内的三个灵活机制实际上是美国强力推动下的结果。京都会议之后,由于个别成员国(丹麦和英国)率先实施排放交易而初有成效,加上为了推动《京都议定书》早日生效,欧盟改变了对排放交易制度的态度,并开始积极推动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大规模的排放交易体系。从2000年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欧盟内部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绿皮书”[注:CEC. Green Paper on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trading within the European Union, COM(2000) 87 final, Brussels, 8.3.2000],开始酝酿建立覆盖整个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到2003年“排放交易指令”发布,欧盟关于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是非常迅速的。2004年欧盟又通过一个“连接指令”把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与“京都协议”的灵活机制连接起来,为未来全球碳交易的发展打下了基础。2005年1月1日欧盟正式开始了排放交易体系的运作,第一时期从2005年到2007年,第二时期从2008年到2012年。2008年欧盟提出气候和能源一揽子行动计划时,又对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进行了修正,通过了新的排放交易指令(Directive 2009/29/EC)。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以市场为基础的政策手段,也是一项成本有效的政策措施,欧盟估计它可以使其实现京都目标的成本减少35%,相当于到2012年每年增加了13亿欧元的收益。[注:庄贵阳.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机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欧洲研究,2006(3):80]这项制度也是欧盟为迎接未来低碳经济社会而进行的一个重大政策革新。这项制度不但可以为欧盟实现其京都目标减少成本,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使欧盟在未来全球碳市场机制中发挥主导作用,从而可以使其在未来低碳服务产业中获取丰厚收益。

  欧盟在国际气候政治中的利益诉求

  欧盟之所以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如此积极,是因为“欧盟是站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视野上,通过果断地制约自己现在的传统型的经济活动,为迎接必将到来的低碳经济而大胆地进行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从而在政策和国际标准以及新的游戏规则方面主导世界的低碳经济,并且在国际市场上提高欧盟的产品和服务的竞争优势。”[注:蔡林海.低碳经济:绿色革命与全球创新竞争大格局.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46]正是本着这样的战略动机,欧盟在走向低碳经济的道路上未雨绸缪,率先行动,力图在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挑战的政策和技术方面取得突破,以期成为低碳经济的先驱者。正如有学者指出:“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和全球化的挑战,欧盟已经把减排置于其未来能源政策的中心,这是因为:一是来自能源的CO2排放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80%,减少排放意味着节能、使用本土生产的更加清洁的能源;二是限制欧盟不断上升的对油气价格动荡和飙升的脆弱性;三是创造一个具有竞争力的欧洲能源市场,刺激技术创新,增加就业机会。”[注:冯建中.欧盟能源战略——走向低碳经济:342]由此看来,欧盟采取积极的气候政策并谋求在国际气候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其背后有着非常深刻的战略利益诉求。

  (1)在欧盟内部,通过积极的气候政策促使其内部技术革新,抢占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的先机,发展清洁能源,走在低碳经济的前列,掌握低碳经济时代主导权。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四点:①促使欧盟内部经济产业结构发生深刻转型,在未来的低碳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气候变化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人类自身发展手段和方式的选择,生态标准和环境价值越来越成为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衡量指标,“生态理性”或将逐渐取代“经济理性”成为制约和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原则。[注:Arthur P.J. Mol. Ecological Modernization and the Global Economy.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 2002,2(2):92-115]在这种形势下,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发展一种低排放和低消耗的经济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欧盟力求通过严格的环境标准和气候政策促使其产业结构尽早尽快地转型,以使欧盟在未来的低碳经济竞争中赢得胜利。正如2008年10月在欧盟的一个气候变化会议上,时任欧盟委员会环境委员斯塔夫罗斯·迪玛斯(Stavros Dimas)针对金融危机发生之后一些人所强调的欧盟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应对金融危机上的言论强调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如果行动迟缓将会更具有破坏性——并将付出更大的成本。……使欧洲转向一个拥有高能源效率和

  低排放的经济将带来无尽的利益。这将会刺激革新,并在通向低碳未来的道路上给我们一个先驱者的开端。……这符合我们的利益:它是一个双赢的情景,而这将会使欧盟成为一个更加强大的全球博弈者。”[注:Stavros Dimas. Climate Change - International and EU Action.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 Prague, 31 October, 2008]②提升欧盟的经济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通过先驱政策获得经济收益。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行动,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具有全球性市场效应,通过大力发展低碳技术,不但可以使欧盟的产业结构迅速转型,而且还可以促进欧盟的经济增长,力争形成低碳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等气候保护领域的“领导型市场”,引领低碳经济时代的发展潮流,赢得巨大的经济收益。③促使欧盟内部能源结构发生转变,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降低欧盟能源的对外依存度,提高欧盟的能源安全。能源安全在欧盟的气候战略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从表2可以看出,欧盟的能源生产逐年下降,而净进口数量却逐年上升(尽管2007年较2006年略有下降),欧盟能源对外依存度相当高,如图1所示,到2008年石油对外依存度接近90%,而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也超过了60%。如果不采取特别措施,预计欧盟能源消费对外依存度将从2006年的50%上升到2030年的70%。而在能源价格飙升的情形下,这将给欧盟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鉴于此,如果欧盟的气候与能源行动计划得以实现,将给欧盟带来巨大的经济节约,提高欧盟的能源安全。正如欧盟委员会的文件指出,欧盟的气候战略将使欧盟的石油和天然气进口到2030年下降到500亿欧元,而到2020年20%的能源效率提高将给欧盟带来每年1000多亿欧元的节约并减排近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注:CEC. 20 20 by 2020-Europe’s Climate Change Opportunity, COM (2008) 30 final, Brussels, 23.1.2008]普遍认为,欧盟的“20-20-20”战略意味着到2020年节约能源390百万吨油当量(Mtoe),实现欧盟初级能源需求降低至少20%(368Mtoe)。[注:例如CEC. 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 Impact Assessment Report for the Action Plan for Energy Efficiency 2006, SEC(2006)1174, Brussels, 19.10.2006; CEC. 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 State of play in the EU energy policy, SEC(2010) 1346 final, Brussels, 10.11.2010]④通过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转型,促进社会就业,减少失业率。“绿色工作”成为可持续发展社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就业部门。根据ECORYS的研究报告,2004年和2008年欧盟总体在生态产业中的直接就业人数分别达到280万和340万,从2000年到2008年间生态产业部门的年度就业增长率达到近7.0%,而其中可再生能源和物质的循环利用部门的就业增长率最快,分别达到大约18%和13%。[注:ECORYS. Study on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EU Eco-industry, Final Report-Part 1, October 2009:41]表3显示了欧盟总体在生态产业部门的就业人口的实际数量。从中可以看出生态产业就业人口增长比较迅速。正如欧盟委员会的文件指出,可再生能源技术价值总额已经达到200亿欧元并创造了30万个工作,如果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达到能源总消费的20%预计将创造100万工作岗位。[注:CEC. 20 20 by 2020 - Europe’sClimate Change Opportunity, COM (2008)30 final, Brussels, 23.1.2008]

  (2)在国际方面,力图使欧盟成为国际气候治理领域的榜样和示范,试图通过积极的气候政策成为国际气候政治领域的真正领导者,主导国际气候政治经济进程。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三点:①推广和扩展欧盟的气候治理模式,以便把欧盟的环境标准“扩展”到世界其他地区,最终让其他竞争者也采取同样的标准。[注:kelemen R D. Globalizing European Union Environmental Policy. 在一定的程度上,严格的环境标准和管治加大了欧盟企业的成本,在国际竞争中给其带来不利影响,为此,欧盟一方面加强技术革新,依靠技术进步和产品的“绿化”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为其他国家和地区展示气候治理的“最优实践”(best practice),通过这种最优实践的国际扩散和其他国家或集团的“经验学习”(lesson drawing)扩展欧盟的环境政策和标准,成为榜样,借此发挥“方向型领导”(directional leadership)[注:Gupta J, Grubb M eds. Climate Change and European Leadership: A Sustainable Role for Europe?.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0],从而获得收益。②主导未来低碳经济时代国际低碳技术标准和规则制定的“游戏规则”,减少欧盟自身经济技术调整和适应的成本。某种程度上讲,经济技术标准和规则的制定是国际气候政治中国家间博弈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如果能够凭借自身较强的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主导低碳经济时代的“游戏规则”,或者把欧盟的低碳技术标准和规则扩展成了通行的国际标准和规则,那么,欧盟的企业和产品就能够更快地适应这样的标准和规则,从而尽可能少地减少了欧盟经济的调整和适应成本。因为在一个经济全球化时代,企业和产品只有符合或适应通行的国际标准和规则才能具有全球竞争力,而要符合和适应国际标准和规则,就需要调整和改造当地的企业和生产,这需要付出成本和代价,所以,与国际标准和规则越是接近,调整和适应的成本就越小。③增强欧盟在国际政治、国际道义方面的收益,提升欧盟的软实力。全球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巨大挑战。欧盟在国际气候谈判中采取明确坚定的减排立场并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在国际道义和国际政治上占据了主动地位。“当前气候变化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已经成为国际共识的大背景下,欧盟自身利益被全球利益所掩盖,似乎成为全球利益的代言人。”[注:陈迎.国际气候政治格局的发展与前景.李慎明,王逸舟主编.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200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289-290]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国际伦理道德问题,从维护全人类利益的角度出发,任何政治力量无论其本身的利益考量如何,都会在政治和舆论上积极应对。欧盟似乎已经成为维护全人类利益的“代言人”,这本身就增强了欧盟的国际影响力和“软实力”。有的学者也指出,欧盟在气候政治领域采取激进立场的“单边行动被认为是一种没有利益考虑的伦理外交行动”,“与美国相比,在欧盟的外交政策中伦理因素比经济利益具有更优先的地位”。[注:Vanden Brande. EU Normative Power on Climate Change: A Legitimacy Building Strategy?. See , accessed on 12 March 2010]就此而言,积极的气候治理行动为欧盟在国际政治上争取了主动,提升了欧盟的国际形象,在国际道义方面获得了收益,所有这些都提升了欧盟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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